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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省違規低保超26萬人
  “救命錢”為何總被“官保保”吃了
  青海省民政廳近日公佈稱,今年已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近7萬人。一個多月以來,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份通報今年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超過26萬人。
  據民政部的數據顯示,2014年3季度,我國城市、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401元、216元。金額雖“小”,但關乎困難群體生存的“大”問題。然而,在不少違規低保案件中,被查處的卻是負責管理低保的村幹部、街道幹部。這些“官保保”為何頻頻把“救命錢”占為己有?
  不該“吃”的亂“吃”:一年多查糾150萬餘人
  據青海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青海全省今年清退不符低保條件的人數占原有低保戶總數比例達10%。預計到今年底,全省城鄉低保對象數量將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年可節省財政資金2.2億元。
  違規低保並非個別地區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國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151.4萬多人。
  根據相關規定,低保的對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生活常年困難的群眾。然而,就是這些困難群眾的一點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儘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違規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現。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0萬餘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關係保”。9個月後,又有13.9萬違規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財迷心竅: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五頭鎮民政所前所長張景華近日被曝出持有267個存摺,全都是從困難群眾那裡收集而來,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補資金在內的各類困難群眾補貼50餘萬元。不少群眾不會使用存摺,把存摺放在民政部門托管,給了張景華可乘之機。
  從1997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開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農村的全面覆蓋,低保制度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為城市和農村的許多困難群眾織就了一張“溫飽之網”。然而,這本該由困難群眾享受的福利,卻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裡,令人痛心。
  基層部門欺上騙下:“末梢腐敗”頻現監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負責將申請材料等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然而,本該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許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騙下”,既當審核的“裁判員”、又當申請的“運動員”。
  根據規定,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查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資金髮放-動態管理。然而,在這個流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走過場,甚至出現篡改、歪曲的現象,滋生腐敗。
  ——不予受理,申請無門。一些官員為了保證與自己“關係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額,在第一關就“關”住了一些困難群眾。“低保戶人選往往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就已確定。”海南臨高縣一位村民說,其他貧困戶即使申請也不會有回音。
  ——缺乏調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員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把“背景”藏著掖著。湖南耒陽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等人竟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來決定低保指標的歸屬;還有一些地區的民主評議會長久以來沒有村民代表參加。
  ——你來我批,矇混過關。一些上級審批部門光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使得“審批”成了機械運動。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浙江溫嶺一社會救助員利用職務之便,採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19名補助對象的補助款11萬餘元,並作為個人使用。而這場騙局,上級部門本只要根據規定履行好審核義務即可戳穿。
  ——一保“終”生,較少複查。根據規定,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化時,低保家庭應報告,上級部門應覆核。然而,一些地方並不重視或是刻意無視這種動態管理,頻現“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縣被曝出某村民過世後仍舊“領”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當地民政部門幹部。
  ■新聞深讀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幹部的權力太大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幹部的權力太大。” 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如此感嘆。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幹部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從而也就擁有著集中的權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當做發給自己的“紅包”。一些基層群眾把問題反映上去之後得不到反饋,反倒會“惹惱”基層幹部,得不償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據瞭解,海南臨高縣一位家庭狀況困難的村民從2010年開始申請低保,三年來均遭拒絕,今年在對村幹部有所“表示”之後,才第一次領到低保金,並被告知不要對外聲張,否則明年將不再批准申請。
  針對低保不公現象,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並集中整改。記者發現,不少整改工作實際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組織集體會議、近親低保單獨備案等,只是過去沒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動並非長久之計,“官保保”仍然不斷再現。朱啟臻認為,當前的低保流程嚴重缺乏監督,既沒有監督主體也沒有監督機制,使得國家補助沒有給到應給的補助對象,困難群眾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調研多地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賀雪峰認為,要使得“官保保”問題得到長效解決,需要建立暢通的監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開機制。“監督機制要落到實處,群眾的舉報要即時受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例,查處一例。” 據新華社
  (原標題:“救命錢”為何總被“官保保”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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